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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一八一团丰庆种子经销部经营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发布时间:2023-05-07


案例简介:

【2020】2号 阿勒泰市一八一团丰庆种子经销部经营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阿勒泰市一八一团丰庆种子经销部 92654301MA79QENY2K 吕巧红 阿勒泰市一八一团丰庆种子经销部存在2020年经营种子至今未在当地农业部门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备案 处罚2000元 2020年7月17日—7月31日 阿勒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