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LIBRARY
案例库
现代种业案例
资源大数据库

代农(农产品)罚[2016]2号

发布时间:2023-05-08


案例简介:

关于赵三伟在销售农业投入品的过程中未建立进销货记录案 赵三伟     当事人在销售农资的过程中未建立产品进销货台账 依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500元,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代县支行 代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