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农(种子)罚[2020]9号
发布时间:2023-05-08
案例简介:
经营不合格劣质水稻种子 | 凤阳县天祥农化有限公司 | 张之祥 | 不合格劣质水稻种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 1、责令停止经营;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11日 |
案例简介:
经营不合格劣质水稻种子 | 凤阳县天祥农化有限公司 | 张之祥 | 不合格劣质水稻种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 1、责令停止经营;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11日 |